八部门联合发文:境外主体发行虚拟货币将面临严格监管
近年来,虚拟货币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广泛关注,其去中心化、跨境流通等特性被认为可能对传统金融体系构成挑战。尤其是随着比特币、以太坊等加密货币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境外主体试图在境外发行和推广虚拟货币,甚至将其作为替代性支付工具或投资标的。然而,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在2026年2月联合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明确对虚拟货币的发行和相关业务活动进行了严格限制,引发了市场对“境外主体是否可以发行虚拟货币”的热议。
根据《通知》的要求,境内主体不得在境外以任何形式参与虚拟货币的发行或相关服务活动。这意味着,如果一家中国公司或个人试图在海外发行虚拟货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否则将被视为非法行为。此外,通知还强调,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境外从事与虚拟货币挂钩的金融业务,包括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兑换等。这些规定无疑加强了对境内主体在境外涉足虚拟货币业务的监管力度。
然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境外主体”是否也被禁止发行虚拟货币。从现有政策来看,虽然没有直接明确禁止境外主体发行虚拟货币,但通知中提到的“不得在境内流通使用”以及“不得依托虚拟货币发行稳定币”等条款,实际上是对境内金融秩序的保护。境外主体发行的虚拟货币若在境内流通,可能被视为非法行为,进而可能引发法律风险。因此,即使境外主体可以合法发行虚拟货币,其在境内市场的使用仍受到严格限制。
此外,通知还要求相关部门对虚拟货币相关服务进行风险监测,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这意味着,即使是境外主体发行的虚拟货币,如果其在境内被用于金融活动,也将面临调查和处罚的风险。这一措施无疑进一步压缩了虚拟货币在境内的生存空间,也向市场传递了明确的信号:虚拟货币的发行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能脱离监管框架。
从市场反应来看,此次八部门联合发文被视为近年来最严厉的虚拟货币监管政策。币圈和链圈的从业者和投资者纷纷表示,政策的出台将极大限制虚拟货币的跨境流通和发行,尤其是对那些试图通过发行虚拟货币来规避境内监管的境外主体,其行为将受到更严格的审查。这也意味着,虚拟货币的监管将从境内扩展到境外,形成一个更全面的闭环。
总的来说,虽然目前政策并未直接禁止境外主体发行虚拟货币,但通过限制其在境内的使用和传播,实际上已经对境外虚拟货币的发行构成了间接约束。未来,随着监管的逐步完善,虚拟货币的发行和流通可能会更加规范化,甚至可能被特许经营的数字货币所取代。